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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第五章(共分三小節010.011.012.)

(010)

瑞夫.達契儘管穩如哲學家,但六點三刻一到,他迫不及待地就去敲母親的門。即便是哲學家也難免有所偏袒,我們得承認,在雙親之中,他對父親有較多的孺慕之情。誠如他自己經常說的,父親儼然慈母,而母親則有如嚴父,甚至,套句俗話,簡直像「大人」。

不管怎麼樣,她還是愛她的獨子的,她規定他每年要同她住三個月。瑞夫對於母親給他的愛也認為非常公平合理,他知道,在母親的思想裡,在她那凡事講究安排和支使人慣了的生活裡,非得盯著僕人準時完成她交辦的事之後,才輪得到關心他。

他看母親已穿戴整齊準備吃晚餐了,擁抱兒子的時候並沒有脫去手套,還叫他坐在身邊的沙發上。她仔仔細細地詢問了丈夫和兒子的健康情形,得知兩個人都沒有什麼大起色,便說她老早曉得英國的氣候靠不住,幸好抽身得快,否則連她的健康都要斷送在這兒啦。

瑞夫聽母親說健康會斷送在這兒,不禁笑了,也無意提醒她,他的健康可不是英國的天氣拖垮的,每年有相當長的時間他根本不在英國。

在他還很小的時候,他父親丹尼爾.崔西.達契,一位出生於佛蒙特州拉特蘭地方的美國人,任職一家銀行為次級合夥人,因工作關係被派往英國,十幾年下來,這家銀行已經是他在當家作主了。

丹尼爾.達契知道他得在這個旅居的國家永遠住下去了,他一開始就抱著單純,理性而且去適應的態度,但是就像他對自己說的,他並未打算英國化,也不打算教導他的獨子認識這其中的什麼訣竅。

在他看來,表面上被英國人同化,骨子裡還是他自己,這是不難做到的,那麼以下這件事也同樣很簡單:在他死後,他的合法繼承人會按照他的美式明朗作風,來經營這家暮氣沉沉的英國銀行。為了貫徹這種精神,他煞費苦心地把兒子送回美國受教育。瑞夫在一所美國學校上了幾個學期,拿到一個美國大學的學位,然後回到英國,他父親震驚於他竟沾染了那麼多美國土氣,於是把他送到牛津住讀了三年多,等到牛津的氣質蓋過了哈佛,瑞夫終於有了十足的英國色彩。

表面上,他的行為舉止符合當時的社交禮儀,其實是戴著面具,完全遮蓋了他那極崇尚獨立不羈的心靈,由於崇尚獨立,誰也不能長期強迫他接受什麼,性格自然就傾向冒險和嘲弄,對於鑑賞一事,也就容許它絲毫不受任何條件的限制。

一開始他就是前程似錦的,在牛津他名列前矛,大獲父親的歡心,週遭的人都說,這麼聰明的年輕人如果沒有創出一番事業,可是天大的遺憾。說不定回美國去會有一番大作為(可惜始終無法證實)。即使達契先生願意跟他分開(事實並非如此),他也很難做到和父親遠隔重洋,永不相見,因為他視父親為他最親密的朋友。

瑞夫不僅喜歡父親,甚至欽佩他—更珍惜能承歡膝下的機會。在他心目中,丹尼爾.達契是個天才,儘管自認不是吃銀行飯的命,還是決定到銀行去實地了解一下,父親的豐功偉業是怎麼建立的。

父親的足堪玩味當然主要不是在此,而是在老人飽受英國生活的薰陶之後,在那象牙色的皮膚表層下,仍拒絕被英國滲透的那分定力。丹尼爾.達契旣沒上過哈佛,也沒上過牛津,如果說他有錯,那就錯在他不該把批判現代文明的鑰匙交到兒子手上,他永遠猜不到兒子的腦海裡那些思想是什麼玩意。瑞夫卻非常讚賞父親的不忘本。不管對錯,美國人出了名的能適應外國環境,而達契先生更是把自己彎曲到極點而不斷裂,他事業各方面的成功一半奠基於此。

他會把早年從家鄉帶來的特色原封冰存,永保新鮮,如同他兒子常津津樂道的,他的口音至今仍不改新英格蘭地方華麗迷人的腔調。由於為人相當精明,性情隨和,廣結善緣,步入晚年之後,他已是金融圈子裡旣圓熟又闊綽的人了,至於他從來不在乎的什麼「社會地位」,就好像是新摘的水果一樣,堅實完美而令人稱羨了。或許那是因為他缺乏想像力,或者缺乏所謂的歷史感,英國生活對有教養的外國人所造成的影響,於他竟完全不存在。有些彼此的差異他從來不分辨,有些特定的習慣他也不養成,有些不了解的事他懂得藏拙,關於最後這一點,要是有一天他發表出來了,他的兒子就要把他看扁了。

離開牛津之後,瑞夫在外旅遊了兩年,之後進入父親的銀行做事,他發現自己處於高位—坐著一張高腳凳。我相信,高等職位的責任和榮譽當然不是由凳子的高矮來決定,高腳凳的設置乃是基於實際的考量:瑞夫的確有一雙長腿,工作的時候喜歡站著,甚至走來走去,這個工作他勉為其難地只做了一段時期,因為短短十八個月後,他發現他的健康出了大問題。

他害了一次要命的感冒,傷害全集中在肺部,從此功能一蹋糊塗,他只得放棄工作去執行—徹頭徹尾地—身體頒給他的惱人禁令,再家照顧自己的身體。起先他不把禁令當一回事,彷彿要照顧的根本不是他自己,而是一個無趣又不相干的人,跟他沒有任何共通點。

等到對這個無趣的人逐漸熟悉之後,終於勉強被他磨出一點耐性,甚至一點嘴巴裡不說的尊重。不幸使人患難與共,我們的年輕人感覺生病與他休戚相關—通常他會認為這是一種普通常識,以他的為人不應該想不透的—開始重視這個不值得炫燿的命令,及時給予它所應有的,大量的關注,其結果是,他至少保住了性命。

他一邊的肺有了起色,另一邊也在「比照辦理」,人家說,如果他換個環境到氣候適合肺癆者的地方去養病,至少再多活個十年沒問題。因為他對倫敦已有了深厚的感情,所以他痛恨過晦暗放逐的日子,可是又不得不順從,只好一面罵一面過,漸漸地,他發現他那敏感脆弱,處處要人侍候的器官慢慢舒服起來了,他也就比較能輕鬆應付了。意思也就是說,他到國外過冬,曬曬太陽,刮風不出門,下與就睡大覺,有那麼一兩次整夜下雪—他乾脆不起床。

他天性中隱藏著懶散的成分—就像是家中的好好老奶媽偷偷塞在他第一天上學書包裡的厚實糕點—如今現成地被他拿來當寶,幫著他甘於一事無成,因為充其量他只是個氣息懨懨的病人,什麼事也不能做,只能扮演這吃力的角色,他自忖,實在沒有什麼真正很想做的事,因此也就無所謂壯志未酬。

然而現在禁果的芳香不時飄過他的身邊,提醒他沒有熱情的行動就沒有至高的樂趣,像他現在所過的生活,宛如讀一本好書的拙劣譯本—對一位自認極具語文素養的年輕人來說,委實索然無味。

冬天的氣候時冷時暖,當暖冬到來,他不免受假象所愚,以為身體真正康復了,而三年前一件偶發的事粉碎了他的癡心妄想,事情是這樣的:那年很不巧在英國多耽擱了些時日,遇上惡劣的天氣當他抵達阿爾及爾的時候幾乎奄奄一息,在生與死之間掙扎了好幾個禮拜,居然活了過來。他的康復是個奇蹟,他拿這個奇蹟首先告訴自己,這種造化僅只一次。

他自忖來日無多,對有限生命不可等閒視之,理應盡其所能活得快樂,以印證自知之明。眼看身體各種機能逐漸喪失,只要管用時,對他就是極大的樂事,他覺得沒有人能明白這種思想的樂趣。

他老早就發現,出人頭地的念頭是非放棄不可的了,這對他是個痛苦的打擊,不斷想到這輩子只好默默無聞是惱人的,但懷著這種新思的同一個胸口還能併發自我批評的火花,和自己天人交戰,這也是值得高興的事。如今他的朋友認為他比較快樂了,所持的理由是—說到這裡就心照不宣地搖頭—他永遠好不了。他的平靜不過是墳墓上掌滿了野花,表面上好看而已。

也許表妹的來訪本身是一件大事,表妹的高品味及這這件事本身所具備的迷人性質,使得瑞夫內心激起了強烈的興趣,他心裡有數,只要他真的有此打算,活著的時候別怕沒事可做。總而言之,我們還可以補充說,愛的理想—與被愛是不同的—在他未完成的人生草圖中仍有發揮的餘地。他只能抑制自己表達這種情感的衝動,不過,他不應該去激起表妹的熱情,即使她願意,她應該也不可能有助於激起他的。

「這會兒,談談那位小姐吧,」他對母親說,「妳打算怎麼安頓她?」

達契太太立即答道:「我打算要你父親邀請她在花園山莊待三、四個禮拜。」

「妳不必這麼拘禮,」瑞夫道,「父親自然會邀請她的。」

「我可不知道,她是我外甥女,又不是他的。」

「天哪,親愛的媽媽,妳當她是妳的財產呢!只要她是個好的外甥女,這個理由也夠充足到讓他邀請了。但是,之後呢—我是說過了三個月之後(邀請那可憐的女孩子逗留區區三、四個禮拜,未免太不像話了吧?)—妳到底要怎麼安排她呢?」 


Elsa說:

(010)交代瑞夫的教育背景,他生病的原因,那時代的人最容易罹患肺癆,幾乎沒有藥治。

他自知此生已成廢人,初次見到表妹,內心激起一種熱情,想用他既有的能力去協助她實現她的夢想-任何夢想。「愛的理想—與被愛是不同的—在他未完成的人生草圖中仍有發揮的餘地。」「他心裡有數,只要他真的有此打算,活著的時候別怕沒事可做。」

才第一次見面,瑞夫迫不及待想知道他母親怎麼安排伊莎貝爾在歐洲的旅行。

達契太太在(011)又發表了高論,「我想到帶她出去走走,見見世面,對她有好處」,「她不會丟我的人的,我喜歡人家誇獎我有眼光,女人到了我這個年紀,沒有什麼比身邊跟著一個俏外甥女更令人得意的了。」

吃過晚飯,伊莎貝爾要求到畫廊看畫,瑞夫看的卻是她!

(012),瑞夫問她,喜不喜歡他母親,伊莎貝爾說喜歡,「因為她不預期別人喜歡她,她不在乎別人喜歡或不喜歡她。」瑞夫說他跟他母親非常像,伊莎貝爾說不像,「你希望別人喜歡你,而且會設法讓人這麼做。」

「我的天哪!妳看人多麼透徹啊!」他驚嘆道,驚愕中,那種調侃的味兒沒有了。

天真的少女具備著犀利的眼光,是太巧妙的結合,瑞夫被她征服了,所以對她說:

「我希望妳一切如願,我樂意助妳一臂之力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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