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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,這是一個機會─為了參加一個大型聚會─到車站去看看有誰會去,有些可能是朋友,有些甚至可能是仇人。 這種預感,要是引不來希望,真的倒能引起恐懼。

雖然,我不諱言,有時候這樣想勿寧是庸人自擾的。一個人在車廂裡,被人怒目而視,過了明天,吃了早餐,卻證實對方是個可愛的人﹔第一個來跟你說話的人,他的善交際應酬到頭來竟顯得陰險;你在這些人面前建立了威信,結果是,他們再也不會出現─他們只是前往伯明罕的過客。

不過,當我在月台的那一頭見到吉伯.隆恩時,我就知道他是個關鍵人物。倒不是說我心想而事成,而是我記起來,在牛瑪趣碰到他已不止一次。他是那宅子主人的朋友-他不會是要去伯明罕。這時候我並不希望他認出我來,所以我在離他所站不遠的列車旁立定腳步-我得找個位子避免和他成了鄰居。

我只在牛瑪趣見到他-一個迷人的地方,如此特別,以至於使它的客人之間彼此建立起一種關係,但是,在作客期間,他一向和我不熟,我只認得他是個笨人,除非,我把他的笨解釋成魯莽。

他真的是笨,這種性情在牛瑪趣是沒有容身之地的,不過,毫無疑問的是,他也有他的自處之道,表現愚蠢卻毫不自知。我眼看著行李放進行李架,心裡在想,牛瑪趣在他身上看到的是什麼-因為它總是衡量過對方斤兩之後才會發邀請函的。

他的外表英俊,五官分明,或許就爲他掙到邀請-他身高六呎餘,頭未禿,頭髮極卷,臉大,光滑而柔亮。他是器官組裝良好的人類-一件看起來比實際大很多的小家具。在我二度步出車廂走向月台時,起碼,我對他的印象是這樣重塑的,這樣的印象起先在我見到他向我走來,彷彿要和我打招呼時,則又伴隨了訝異。

如果他終於想把我當熟人看待,這決定當然會讓他向我一路走來。這,自然是他接下來所做的,而我也得說,有這麼清楚的心理準備,在一分鐘之後我們已交談起來,倒頗符合一見如故的流風。

他依然英俊-我如今仍能再看見-但似乎不是我記憶中的那種樣子,他的神情舉止很明顯地比以前從容。他提起我們從前的見面,共同參加的活動-他很高興我要前往,瞥一眼我的車廂,認為比他的要好。接著他叫一名腳伕去搬他的行李,在他全心吩咐這件事情之際,我發現了其他一些前往的貴賓,有的正在找位子,有的則已經找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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